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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借给朋友一万元 要账时被其打伤住进医院

2018/5/9 14:45:07      点击:

男子借给朋友一万元 要账时被其打伤住进医院
     俗话说“欠债还钱,天经地义”。户县的刘某却不这么认为,面对债主上门讨债,他不但不还钱,反而大打出手将债主打进了医院。一怒之下,债主将刘某告上了法庭,在法官的调解下,债主才要回了自己的钱。

     刘某和林某是好朋友,两人都住在户县,而且家离得不远。2014年4月中旬,林某和妻子来到刘某家里向刘某借钱。因为两人关系好,也不好驳夫妻两人的面子,刘某就借给了林某夫妇10000元。林某夫妇再三道谢后,拿着钱走了,双方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。

     2015年3月12日20点,刘某到林某家要钱,林某称自己没钱。说话间,两人争执了起来,刘某认为林某不还钱还有理了,而林某则认为虽然借了钱但又没说什么时间还。两人越吵越激动,最后动起手来,林某六岁的孩子正在睡觉,也被打架的场面惊醒。邻居们发现两人打得太凶,便打电话报警。

     民警到场后,将两人带往派出所调查。第二天,派出所根据调查结果,对林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。刘某到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四天,医疗费共计2000元。

     今年5月30日,刘某将林某起诉到了户县法院,要求林某赔偿其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000元。法官对双方做了背对背调解,从双方以前是同乡好友角度出发,冤家宜解不宜结,结合法理、情理、道德做双方的思想工作,双方态度有所松动。开庭前一天,林某前往刘某家中进行协商,并给付了部分款项。

     开庭之前,法官又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。开庭时,剑拔弩张的气氛有所缓和,但在答辩及辩论中,林某却称前一天已经给过刘某钱了,拒绝继续给付。在当庭调解阶段,法官从法律和道德方面阐述调解意见,劝双方互谅互让,不要激化矛盾,双方均愿意作出让步。林某表示将于2015年7月2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刘某8500元。刘某同意调解意见,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,双方达成了协议。

     7月2日,林某如期给付刘某全部赔偿及债务款项。刘某拿到了8500元钱,感激地对办案法官说:“多谢法官一次性将困难解决完,避免了我的后顾之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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